當我們提及環境監測時,可能率先想到的是環境監測由政府主導的環境監測站和環保局組成的二元監測體系。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作為污染源排放者、對環境監測結果具有知情權的民眾對參與環境監測體系的完善的積極性和參與的主動性越來越高。
隨著他們的參與,環境監測由政府、污染源排放者、民眾、環境監測機構組成。這種環境監測體系形成后,由于民眾參與的積極性,導致政府推動新的環境監測項目開展和數據公布。如PM2.5等新的環境監測項目的開展正是民眾積極參與結果。
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主要由隸屬于各個環保局的環境監測站完成環境監測工作,經費來源依賴于財政撥款,而內部運行方面,因為的環境監測站的環境監測體系基本是延續計劃經濟體制,導致人員素質、效率、管理機制方面存在各種不足,無法完全實現環境監測的職能,為環境保護提供足夠優質的數據作為技術支撐,盡管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大量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進入了環境監測市場,市場化環境監測的思路逐步被政府、民眾接受,但是因為相關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建立的不規范,非常容易導致無序的市場競爭,容易出現資源錯配而導致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因而,如何讓環境監測在需求多元、資金短缺等條件下,實現技術的跨越、人才的發展是必須考慮的問題。環境監測縱然能夠提高環境質量,但需要多方的共同的參與方可建立良好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