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整體能力達到全國一流水平。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建成,綜合集成、測管聯動、支撐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監測數據質量得到有效保證。
完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2021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2個省控及以上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鄉鎮全覆蓋。逐步建設化工園區和專業化工園區專項監測站點。2023年底前,在魯西北、魯西南、魯中、魯東以及黃河入海口等地區建設6個區域站,開展常規項目、VOCS、溫室氣體、酸沉降、碳組分、超細顆粒物、氨氣、重金屬、氣象參數等指標監測,研究區域間和區域內污染物輸送的相互影響。建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運行、維護的長效機制,加強高清視頻監控等技術應用,全省形成以區域站、城市站、鄉鎮站等監測站點構成的覆蓋全面、布局合理的環境空氣監測網絡。
建設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到2024年底前,新建32個PM2.5和O3協同控制監測站,在城市中心城區和臭氧高值區域開展PM2.5中元素碳、有機碳、水溶性離子、無機元素監測,以及非甲烷總烴、VOCS組分、氮氧化物、O3、一氧化碳、NH3、紫外輻射強度、氣溶膠垂直分布、邊界層高度等監測,摸清PM2.5和O3及其前體物濃度協同關系及區域傳輸規律,實現大氣污染精準溯源常態化。到2022年底前,新建64個交通污染監測站,在城市主干道、國家高速公路沿線以及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交通機場設施開展可吸入顆粒物、PM2.5、NOX、CO、NMHC、VOCS組分、碳組分等監測。